1.偵測要包括人員可接觸表面的輻射劑量率;合格標準為設備表面輻射劑量率應小於5μSv/h。這裏須留意,設備表面劑量率雖符合小於5μSv/h,但非管制區的輻射劑量率應小於0.5μSv/h,因此若人員居佔空間較高,則需擴大管制區範圍,原則上以實體格間區格,或以實體圍籬來明顯識別,防止人員靠近。
2.偵測要包括偵測變動狀況下的輻射劑量率。因為行李檢查X光機鉛簾會因(進/出)行李而掀開,這時候會有輻射洩露,這是無法避免的運轉過程,此時仍然要紀錄輻射劑量值,以供使用單位參考是否需要改善。一般若有必要可在鉛簾外再加再裝一道鉛簾,或者架設實體鉛屏風加以防護。
3.紀錄好數據後,則製作輻射測試報告。

例:食品業液面檢測X光機

例:電子業電路板檢測X光機

例:行李檢查X光機


例:行李檢查X光機輻射防護屏蔽改善

實務上輻射安全測試報告要紀錄週圍輻射測量值,要留意輻射管制區域。理論上測量的輻射值雖然相當安全,但注意不要超過一般人的輻射劑量限制。
法規上規定了一般人年劑量限制為1mSv/y(=1000μSv/h=1,000,000nSv/h)
國際行李檢查X光機速度通常為0.2M/s,而一般20吋至26吋行李大概是1M(=100cm)左右,亦即以最大輻射劑量值估算,如果旅客全程站在行李檢查X光機前接受了洩露輻射,則該時間內輻射量可能為5μSv/h*1h/3600s*5s=6.94nSv 則該人員需接受了14萬4千次左右的行李檢查,才可能導致輻射劑量累積超過了一般人的年輻射劑量限度。
以某旅客服務中心為例,因操作人員位置正對行李檢查X光機出口,導致實際測量時人員居佔位置輻射劑量率約為2μSv/h。
右側增加鉛板後人員居佔位置輻射劑量率已降為背景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