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王幸男郵包炸彈事件(1976年)
- 時間:1976年
- 概述:台灣獨立運動成員王幸男透過郵包炸彈寄給當時的省主席謝東閔等人,造成謝東閔受傷,這也是台灣早期政治動盪期間著名的郵包炸彈攻擊。
2. 台北兩報爆炸案(1983年)
- 時間:1983年4月26日
- 概述:台北市忠孝東路的《聯合報》總社與忠孝西路的《中央日報》總社在22分鐘內相繼發生爆炸,震撼社會。當時治安機關與各界對案件背景有不同解讀與調查。
3. 麥當勞爆炸案(1992年)
- 時間:1992年4月28日與29日
- 概述:歹徒陳希杰等人將TNT炸彈放置於台北市民生東路等多間麥當勞餐廳勒索鉅款。刑事警察局特一隊員警楊季章在執行拆除民生東路店炸彈時不幸殉職,雙手遭炸斷、內臟破裂,這是台灣治安史上極為慘烈的炸彈恐嚇與攻擊事件。
王幸男郵包炸彈案
經過
1976年10月8日晚上,王幸男住進臺北後車站的一家旅社,他在房內製造三個郵包炸彈,首先先將國語字典挖空內頁,再放進鋁製小便當盒。盒內擺著電池、閃光燈膽和鞭炮用的黑火藥,再以牛皮紙包好,貼上郵票,三個郵包分別寫上的收件人為:謝東閔(臺灣省政府主席)、李煥(革命實踐研究院主任)、黃杰(中華民國陸軍一級上將、總統府戰略顧問)。 其間,也遇到雙十節前夕的擴大臨檢敲房門,王幸男立即以棉被蓋在郵包炸彈材料上,應付了探頭探腦,假裝檢修房內電視的安檢人員。不久,旅社的「女中」又不停地敲門,問他要不要叫個小姐陪宿。10月9日上午,王幸男帶著三個郵包,到台北郵局寄出去。當時他曾擔心過可能會留下指紋,但是他心想,如果戴上手套,豈不更讓人起疑。寄出郵包後,他即搭機回美。結果寄給謝東閔的郵包在被拆封時爆炸,謝東閔遭炸斷一臂;而李煥當時也收到郵包,炸傷手指,並立即通知各黨政要員,黃杰乃逃過一劫。郵包案發生的一個半月後,王幸男的妻子陳美霞帶著兒子和女兒來美。不知情的美霞還告訴他,台灣發生有人寄炸彈給謝東閔的事,王幸男沉默以對
後續
台灣政府將王幸男的家屬捕入保安處開始偵訊,並準備以「販毒」或「匪諜」查辦,以脅迫王幸男回台;故王幸男於1977年返台,入境後被捕。 隨後於1977年1月28日被判處無期徒刑,被囚禁於綠島。1990年5月5日,王幸男獲得假釋。
兩報爆炸案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5%85%A9%E5%A0%B1%E7%88%86%E7%82%B8%E6%A1%88
兩報爆炸案是1983年4月26日發生在台灣台北市的炸彈爆炸案。
1983年4月26日上午11時許,台北市城中區忠孝西路一段83號《中央日報》總社一樓發生爆炸案,12人被炸傷;而在22分鐘前,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555號《聯合報》總社9樓電機房發生爆炸案。
1983年12月12日,法務部調查局宣佈偵破此案,放置炸彈者是台灣獨立運動人士黃世宗,策劃者是台灣獨立建國聯盟主席張燦鍙,指揮者是台灣獨立建國聯盟美國本部副主席陳南天,執行指揮與接應者是住在巴西的台獨人士李朝望。1984年2月18日,台灣警備總司令部公佈調查結果,亦稱是黃世宗所為。
黃世宗於案發前由巴西返回台灣,案發後逃離台灣[3][4],後來在巴西遭暗殺(一說在巴拉圭遭暗殺)。
黃世梗先生訪談紀錄:黃世宗逃到巴西生活,1990年在巴拉圭被暗殺,黃家認為國民黨是幕後真兇,另一說法是黑道所為。
黃世宗逃亡後,黃世宗兄長黃世梗被捕入獄。1988年4月22日刑滿開釋。
政治影響
2016年7月9日,前《新台灣新聞周刊》採訪主任陳宗逸表示,原本在美國為首的國際壓力下,中國國民黨中的開明派試圖掌權壓制保守派;然而爆炸案後,保守派重新抬頭。鬥爭過程中,開明派的蔣經國下令把保守派的王昇外放駐巴拉圭大使,保守派則造成隔年的江南案,台灣內政國際化,蔣經國不得不宣布「蔣家人不接班」,然後保守勢力慢慢垮台。
麥當勞爆炸案
麥當勞爆炸案是發生於1992年4月28日及29日、針對臺灣麥當勞的恐嚇取財案件。歹徒陳希杰將TNT放置於臺灣麥當勞多家餐廳的天花板上,要求臺灣麥當勞支付新台幣600萬元。當時臺灣麥當勞總經理孫大偉召開記者會表示拒絕支付並報警處理,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派駐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防爆小組獲報後立即處理。主處理隊員楊季章著防爆衣處理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三段135號1樓(吉祥大樓)麥當勞台北民生店炸彈時,雙手被炸斷,送往長庚醫院急救後仍然不治[1][2] 。
經過
麥當勞台北民生店廁所天花板,自從該案件發生後,麥當勞之廁所天花板全面改裝為密閉式 1992年4月28日,台灣麥當勞餐廳股份有限公司總部人員接到恐嚇信,歹徒威脅「在今晚7點前若無準備現款600萬,即刻執行極端報復」。麥當勞在民生東路男生廁所天花板上發現炸彈[3]。7點5分,防爆小組隊員楊季章預備取下炸彈時,水銀抗動裝置被啟動,炸彈瞬間爆炸。楊季章雙手被炸斷,內臟被震裂,緊急送醫急救,但於8點宣告不治。
台灣麥當勞34年前發生駭人的炸彈爆炸案。麥當勞民生東路店被放置炸彈且勒索600萬元,那顆炸彈是拆解難度非常高的「水銀抗動裝置炸彈」,24歲的年輕警員楊季章卻毅然接手這個賭命任務,然而,拆解過程水銀抗動裝置啟動,楊季章不幸殉職,與女友、當紅玉女歌手蘇霈天人永隔。
1992年4月28日晚間9點,警方又接到恐嚇電話,歹徒聲稱在信義路往台北世貿、過松仁路對面第一支電線桿後面草叢中有炸彈。11點30分,防爆小組決定用水炮引爆炸彈。
4月29日下午2點,麥當勞永和店二樓男生廁所天花板發現一枚炸彈,襄理陳建中、店員杜家慶被炸成輕重傷。麥當勞林森北路店也發現炸彈,傍晚6點27分警方以水炮引爆炸彈。 台灣麥當勞立刻宣布,全台57間麥當勞分店,即日起全部停止營業,避免再給歹徒可乘之機。除麥當勞外,這個炸彈恐懼也蔓延到其他速食店業者,肯德基隨後也跟進宣布全台暫停營業。台灣麥當勞總公司寬達食品同時宣布,絕不會與歹徒妥協支付600萬元贖金,反而是要提供懸賞獎金,以600萬贖金的金額加碼雙倍至1200萬元,給提供線索者。警政署也同時提供1000萬元的破案獎金,雙方總計2200萬元的獎金,創下當時台灣的破案懸賞獎金金額。
炸彈
歹徒使用的炸彈為水銀抗動裝置炸彈。水銀抗動裝置屬炸彈的一部分,原理是指水銀在容器內會因重力關係有流動性,容器的形狀會影響水銀接觸電極的條件,大部分容器都是長條型玻璃管狀。而晃動過程如果水銀接觸到兩端電極時(兩條線與水銀碰在一起),就會導電引爆炸彈。而當時楊季章第一時間便知道是水銀炸彈,同時叫同仁與記者遠離現場。
歹徒將「水銀抗動裝置炸彈」放置茶葉罐裡,警方2天內發現4顆。(東森新聞提供)
1992年4月28日台北民生東路、敦化北路口麥當勞速食民生店,在男廁天花板內遭歹徒放置水銀炸彈勒索,爆炸後店內遭到嚴重破壞。(圖/資料照片 王興田攝)
台鐵爆炸案/回顧歷年爆炸案 追溯到34年前
https://tw.news.yahoo.com/share/03612f04-4134-3893-9e53-6f001a08b57b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1983年1月26日
台鐵首次發生人為的爆炸縱火案。北迴線南下135次對號特快車在南澳隧道中,最後一節車廂突然發生爆炸,造成4死13人輕傷。一1985年9月1日
北上的莒光號從台東出發往高雄,行徑雙溪時第七節車廂突然被人縱火,造成3人死亡。一1994年7月29日
北上莒光號列車在斗六車站爆炸,造成2人輕重傷。
2003-2004年白米炸彈案
傷亡:雖有炸彈引爆,但其刻意避開人群,未造成人員死亡。
時間:2003年底-2004年2月
地點:全台各地及台鐵列車
經過:犯嫌楊儒門為抗議政府開放台灣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衝擊台灣農業,在各地及火車上放置共計17次「白米炸彈」(部分有引爆),藉此表達訴求。
- 時間:2003年底-2004年2月
- 地點:全台各地及台鐵列車
- 經過:犯嫌楊儒門為抗議政府開放台灣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衝擊台灣農業,在各地及火車上放置共計17次「白米炸彈」(部分有引爆),藉此表達訴求。
- 傷亡:雖有炸彈引爆,但其刻意避開人群,未造成人員死亡。
2023年嘉義廟會爆炸案
https://www.taipeitimes.com/News/taiwan/archives/2026/08/28/2003863293
嘉義男子因廟會爆炸案被判28年監禁
- 作者:Sam Garcia / CNA特約撰稿人
一名男子於 2023 年在寺廟節日上引爆炸彈,造成 29 人受傷。最高法院昨天駁回了他的最終上訴,他將被判處 28 年監禁。
判決書稱,趙偉志在嘉義市的住所製造了一枚炸彈,他將混合炸藥裝入金屬容器,並裝滿鋼珠,以最大限度地造成人員傷亡。
報導稱,他安裝了一個遙控引爆器,製造出一種能夠瞬間造成破壞和嚴重傷害的爆炸物。
報道稱,2023年7月15日晚上9點38分,趙某將爆炸物帶到嘉義市西區某著名宗教組織成立10週年慶典現場。
他將炸藥放置在距離舞台 2 公尺至 4 公尺的臨時垃圾收集區,那裡有許多用塑膠袋覆蓋的大紙箱。
晚上9點55分,趙某走到距離爆炸地點約30公尺的地方,用無線遙控器從遠處引爆炸藥。
爆炸產生巨大聲響,造成 29 人受傷,其中包括 3 名幼兒。
傷者已被送往醫院,無人受重傷。
嘉義地方法院表示,趙某的行為是預謀的、無差別的隨機攻擊,其手段殘忍惡毒,而且在犯罪後找藉口、態度惡劣。
在第一項判決中,趙某因未經授權製造爆炸物並意圖犯罪而被判處無期徒刑並剝奪公民權利。
台南高等法院駁回了他的上訴,維持原判,但最高法院後來推翻了原判,將案件發回重審。
在重審中,台南高等法院分院裁定,檢方提供的證據未能證明趙某在製造炸彈時有犯罪意圖。
高等法院判處他因未經授權製造爆炸物被判處 14 年監禁,因成年人企圖謀殺兒童被判處 18 年監禁,兩項刑期同時執行,共計 28 年。
最高法院昨天駁回了他的上訴,案件至此終結。



